化学品类样品送检指南
发布时间: 1900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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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
1.
产品技术指标说明(氮、磷、钾等主要成分含量)一份,加盖生产单位公章。
2.
产品在农业部门报批手续复印件,加盖生产单位公章。
3.
产品在农业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,加盖生产单位公章。。
4.
可能有助于产品检验的其他资料。
二、送检样品要求
1.
每批次样品内各包装单元应为相同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。
2.
每个样品应为市场销售包装或小包装;新产品可用临时包装,但必须近似市场销售包装。
3.
每个独立包装样品必须有标签,标签粘贴牢固,清晰标明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批号、生产厂家。
4.
样品需要量,每个包装需≧300g,必须提供相同包装两份,一份检验,一份留样。
三、检验项目
肥料类产品检验项目为急性经口毒性试验(小鼠),其他化学品检验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。